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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长兴 发布时间:2007-09-20 15:53:31 中国法院网讯 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期间,被突发的大火烧成重伤。9月19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东谭嫩香和被告广昌县职业中学分别赔偿原告饶某各项损失65506.96元和52405.57元。 2006年9月1日,饶某就读于广昌县职业中学初一(2)班,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在校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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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03-11, 0回复, 6浏览; 最后更新:03-11 22:12(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