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平阳法院对一起因噪声导致母猪流产,猪场向铁路施工方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限被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十日内赔偿原告平阳县科龙农牧经贸有限公司损失31.126万元。 平阳县科龙农牧经贸有限公司从事瘦肉型商品猪生产。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温福铁路平阳段部分标段。...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