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医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输卵管和一侧卵巢摘除,导致无法再自然怀孕生产,张女士将北京妇产医院诉至法院索赔47万余元。该案原定于昨天上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但被告医院因故未出庭应诉,于是法官宣布延期开庭。 张女士现年41岁。她向法院起诉称,2005年10月25日,...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