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现年28岁,于2005年8月22日上午到四川省中医院肛肠科就诊,做肛周脓肿手术,术后在该院住院治疗,主治医生(黄德全)开出了六组药,均为静脉输注进行消炎,其中多组抗生素,其结果使孩子在3天半时间(仅80个小时)造成急性肾功衰。 我认为造成这起医疗事故的原因如下: 1、主治医生不严格按照克林霉素使用说明书处方,擅自增加用药量。《医师案头用药手册》83页中规定,一次输注的药量不应超过1200mg,该院《克林霉素输注液使用说明》也同时规定,重度感染可用1200mg以上,但必须分三次注射,每12、8、6小时/次,可该院每天一次性给我儿注射了1800mg的药剂,已严重超标、超量。 2、稀释药剂的液体用量不够《医师案头用药手册》规定,600mg的药剂不少于100ml的液体,而该院使用说明书上还规定600mg的药剂应加入100—200ml的液体。1800mg的药剂应该用液体300—600ml,而输液卡上,仅使用液体为250ml(实际用液只有120—150ml)导致药液浓度过大。 3、护士胆大减少病员稀释药剂的液体,增加了药液浓度(此项护士不承认,患者家属请求使用测慌仪,还大家一个清白)。 4、主治医生不按照卫生系统《“四五”普法》一书中:“主治医生每日查房一次”,我儿住院3天半时间,主治医生黄德全只到病房来过一次。 5、主管医生杨凯不按《“四五”普法》一书中:“主管医生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但负责该病员的主管医生,始终未采取任何措施。 6、当病人和病人家属采取自救,多次提出查肾功,主管医生和值班医生以种种理由拒绝。 主治医生、主管医生及护士的不作为行为是造成患者急性肾功衰的又一原因。 由于以上原因,患者术后第一天,用药已引起了不良反应,我请杨凯换药,杨回答,你们太紧张,在这三天半里,患者家属不断向医务人员反映,医生不问诊,不会诊的情况下仍坚持滥用抗生素,当患者口吐黄胆,食水不进,该院医务人员仍置若罔闻,患者严重的不良药物反映,没有引起医方重视。分析原因,及时停药观察或修改用药方案, 由于医方的失职和不遵守医疗规程,使患者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和摧残。 25日多次请求主管医生、值班医生急查肾功,又以种种理由绝拒,晚上10点左右,我爱人发现孩子不行了,再次找值班医生,并督促值班医生请肾病科医生急查肾功,结论是急性肾功衰,肾科医生要求马上拟行急诊穿刺血液透析治疗,并发病危通知书,我爱人拒签字,要求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8月26日零晨1点30分从四川中医院转入华西医院后,进行急救,华西医院同时发出病危通知书。如果不是病员家属督促急查肾功,后果会怎样?! 我儿在四川中医院术前,应门诊要求进行小便常规、血液常规、心电图、胸透及肾功检查均为正常。在80小时内将肛周脓肿医治成急性肾功衰,是谁之过? 更可憎、可恶、可耻的是院方没有一点愧疚感,医院和当事的医生、护士结成一个强有力的利益共同体,使在调查求证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失职,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难于认定,他们相互作证,矢口否认。而他们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也仅仅从受害方能够复印的医案中找原因,根本未找受害方进行调查,院方得出结论,“不属医疗事故”。肛周脓肿小手术治成急性肾功衰不是医疗事故,又是什么?! 通过这起严重的医疗事故,暴露出该院一些人员玩忽职守,胆大妄为,只顾敛财,于职业道德而不顾,藐视患者生命权,人权思维模糊,视患者生命为儿戏,透过事故的表面,该院层出不穷的事故原因后面究竟怎么了?!是偶然?!还是必然?!该院一部分医护人员有持无恐,是谁在为他们开脱,是谁在为他们撑腰?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环视一下,我们求医问药,为什么就这样艰辛和悲哀! 综上所述,如有巫告,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患者之母:何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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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05-11-24 12:09:11 修改
我儿现年28岁,于2005年8月22日上午到四川省中医院肛肠科就诊,做肛周脓肿手术,术后在该院住院治疗,主治医生(黄德全)开出了六组药,均为静脉输注进行消炎,其中多组抗生素,其结果使孩子在3天半时间(仅80个小时)造成急性肾功衰。 我认为造成这起医疗事故的原因如下: 1、主治医生不严格按照克林霉素使用说明书处方,擅自增加用药量。《医师案头用药手册》83页中规定,一次输注的药量不应超过1200mg,该院《克林霉素输注液使用说明》也同时规定,重度感染可用1200mg以上,但必须分三次注射,每12、8、6小时/次,可该院每天一次性给我儿注射了1800mg的药剂,已严重超标、超量。 2、稀释药剂的液体用量不够《医师案头用药手册》规定,600mg的药剂不少于100ml的液体,而该院使用说明书上还规定600mg的药剂应加入100—200ml的液体。1800mg的药剂应该用液体300—600ml,而输液卡上,仅使用液体为250ml(实际用液只有120—150ml)导致药液浓度过大。 3、护士胆大减少病员稀释药剂的液体,增加了药液浓度(此项护士不承认,患者家属请求使用测慌仪,还大家一个清白)。 4、主治医生不按照卫生系统《“四五”普法》一书中:“主治医生每日查房一次”,我儿住院3天半时间,主治医生黄德全只到病房来过一次。 5、主管医生杨凯不按《“四五”普法》一书中:“主管医生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但负责该病员的主管医生,始终未采取任何措施。 6、当病人和病人家属采取自救,多次提出查肾功,主管医生和值班医生以种种理由拒绝。 主治医生、主管医生及护士的不作为行为是造成患者急性肾功衰的又一原因。 由于以上原因,患者术后第一天,用药已引起了不良反应,我请杨凯换药,杨回答,你们太紧张,在这三天半里,患者家属不断向医务人员反映,医生不问诊,不会诊的情况下仍坚持滥用抗生素,当患者口吐黄胆,食水不进,该院医务人员仍置若罔闻,患者严重的不良药物反映,没有引起医方重视。分析原因,及时停药观察或修改用药方案, 由于医方的失职和不遵守医疗规程,使患者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和摧残。 25日多次请求主管医生、值班医生急查肾功,又以种种理由绝拒,晚上10点左右,我爱人发现孩子不行了,再次找值班医生,并督促值班医生请肾病科医生急查肾功,结论是急性肾功衰,肾科医生要求马上拟行急诊穿刺血液透析治疗,并发病危通知书,我爱人拒签字,要求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8月26日零晨1点30分从四川中医院转入华西医院后,进行急救,华西医院同时发出病危通知书。如果不是病员家属督促急查肾功,后果会怎样?! 我儿在四川中医院术前,应门诊要求进行小便常规、血液常规、心电图、胸透及肾功检查均为正常。在80小时内将肛周脓肿医治成急性肾功衰,是谁之过? 更可憎、可恶、可耻的是院方没有一点愧疚感,医院和当事的医生、护士结成一个强有力的利益共同体,使在调查求证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失职,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难于认定,他们相互作证,矢口否认。而他们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也仅仅从受害方能够复印的医案中找原因,根本未找受害方进行调查,院方得出结论,“不属医疗事故”。肛周脓肿小手术治成急性肾功衰不是医疗事故,又是什么?! 通过这起严重的医疗事故,暴露出该院一些人员玩忽职守,胆大妄为,只顾敛财,于职业道德而不顾,藐视患者生命权,人权思维模糊,视患者生命为儿戏,透过事故的表面,该院层出不穷的事故原因后面究竟怎么了?!是偶然?!还是必然?!该院一部分医护人员有持无恐,是谁在为他们开脱,是谁在为他们撑腰?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环视一下,我们求医问药,为什么就这样艰辛和悲哀! 综上所述,如有巫告,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患者之母:何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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