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 药理毒理学: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缺乏时,则生长停止,骨骼成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皮肤粗糙、干燥,角膜软化,并发生干燥性眼炎及夜盲症。 |
| 药代动力学:
口服极易吸收,食物中脂肪、蛋白质与体内的胆盐和维生素E对维生素A吸收有密切关系,缺乏上述物质则吸收降低。吸收后贮存于肝脏内,几乎全部在体内代谢分解,并由尿及粪便排出。哺乳妇女有部分维生素A分泌于乳汁中。 |
| 用法用量: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
| 不良反应: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单位-30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增多、肝毒性反应、门静脉高压、溶血、贫血、小儿骨骺早愈合、妇女月经过少。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
| 老年患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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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1.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胆酸减少,影响维生素A吸收。2.口服避孕药可提高血浆维生素A的浓度。3.硫糖铝能干扰维生素A的吸收。4.与维生素E合用时,可促进维生素A吸收,增加肝内贮存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大量维生素E可耗尽维生素A在体内的贮存。 |
| 药物过量:
可致急性或慢性中毒(尤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长期大剂量应用维生素A,表现为食欲缺乏,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至2周后可消失。成人一次剂量超过100万单位,小儿一次超过30万单位,可致急性中毒。须注意,不论成人或小儿,如连续每日服10万单位超过6个月,可致慢性中毒。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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