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功效
本品为复方中度镇痛药。用于治疗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和癌症骨转移疼痛等)、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等)、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及癌痛。可作为癌症三阶段梯止痛治疗中的第二阶梯用药。
药品禁忌
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注意事项
1.本晶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4.参阅双氯芬酸钠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其他说明
| 药理毒理学:
其中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啡的1/10,但仍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系中枢型弱阿片类镇痛药。服用本品,有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呼吸抑制很弱,成瘾性较低。 |
| 药代动力学:
本品经胃肠道吸收迅速,双氯芬酸钠在服用后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大于99%,其浓度与剂量呈线性关系,T1/2为1~2小时。按推荐剂量和间隔时间给药,无蓄积现象。双氯芬酸钠具有明显的首过代谢,口服后进入体循环仅为60%,所以口服给药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约是同等剂量非肠道给药AUC的1/2。该药经肝脏代谢,体内主要代谢物为4-羟双氯芬酸,代谢物经尿和胆汁排泄,原形药物的排泄不足1%。磷酸可待因口服后较易被胃肠道吸收,生物利用度为40%~70%,在体内主要分布于实质性器官,如肺、肝、肾、胰脏。蛋白结合率为25%左右。其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但脑组织内的浓度相对较低;能透过胎盘,可少量由乳汁分泌。口服用药后30~45分钟起效,1小时左右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维持约4小时。其在体内主要由肝脏代谢,大部分转化为可待因-6-葡萄糖醛酸,另外约有10%脱甲基而转化为吗啡,然后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物主要经尿排泄。氯芬待因片口服1小时内起效,可持续4小时左右。 |
| 用法用量:
口服,中度疼痛,成人每次一片,每日三次。疼痛剧烈,每次二片。儿童每日3.5~6mg/kg(每片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不良反应:
口服,中度疼痛,成人每次一片,每日三次。疼痛剧烈,每次二片。儿童每日3.5~6mg/kg(每片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透过胎盘而影响胎儿,妊娠头3个月禁用。2.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 |
| 儿童用药:
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
| 老年患者用药:
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
| 药物过量:
1.逾量服用本品时,可很快出现由可待因所致的严重副反应,如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极度缩小、两侧对称,或呈针尖样大,血压下降、发绀,尿少,体温下降,皮肤湿冷,肌无力,由于严重缺氧致休克、循环衰竭、瞳孔散大、死亡。2.中毒解救 服药过量可洗胃或催吐以排除胃中药物。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不宜给活性炭,以防止影响拮抗剂的吸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人工呼吸,静脉注射纳洛酮拮抗可待因中毒。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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